消费维权之星:赣州市消保委连获殊荣,
打造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新标杆

发布时间:2024-03-12 浏览:501

本网讯(刘龙华)3月12日上午,赣州市召开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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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消保委常务副主任黄蕙介绍,赣州市消保委连续六年获评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在全国12315平台效能评估评价考核工作中连续4年排名全省第一,获评首批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2023年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强化组织建设,维权基础不断夯实:年初,赣州市印发《关于加强我市消费者组织建设的通知》,指导各地完善消费维权基层组织。目前,章贡区已成立消保委;强化宣传引导,维权氛围不断浓厚:2023年“3·15”期间,赣州市委宣传部、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评选全市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等声势浩大的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参与群众达35万人次;强化重点整治,市场秩序不断规范: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主线,聚焦“三品一特”安全、计量、广告、价格收费等重点领域,坚持线上线下同步监管,2023年查处案件3459件,入选国家、省级典型案例35件,居全省第一;强化部门协作,共治水平不断提升: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12315热线365天、24小时人工在线接听、限时办结,全年受理投诉举报咨询18万余起。赣州市委编办大力支持12315接线人员力量配备,12315热线一次性接通率提高了20个百分点。赣州市教育局联合市消保委在全市开展了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诉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全年处理投诉咨询273件。赣州市中级法院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的调解工作,审理涉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1099件。市司法局积极研究“职业打假人”恶意索赔现象,为行政执法部门妥善应对提供有力支持;推进消费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建立消费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目前,全市已建立消费领域调解组织9个,调处消费领域纠纷228件;强化示范创建,消费环境不断优化:2023年,新创建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22家,申报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9家,列全省第一。现有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683家,省级消费教育基地2个,发展ODR在线消费纠纷和解企业118户,286家企业获评省、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赣州市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打造食品业态示范点398个,全市9.85万户在产在营食品市场主体基本实现“四有、两做到”,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级初评。高标准推进药品安全“两区同建”,“六化五联六强”经验做法得到江西省政府领导和江西省药监局的高度肯定。

据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夏雷风介绍, 2023年,赣州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181920件,与2022年度相比增长1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8.1万元。

获悉,近年来,赣州市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69件,发出检察建议476件,提起公益诉讼24件,追索惩罚性赔偿金68万元,办理了全省首例食药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2件,全省典型案例5件。2023年,赣州市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侵犯食品药品、知识产权领域刑事案件近3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0余人,侦破案件涉案价值达3亿余元人民币,26起案件被公安部、省厅列为督办案件。2023年,赣州市全市住建部门开展房地产领域“双随机”和专项执法检查,抽查企业和项目38个,发现问题41条,向属地监管部门提出执法建议12项,切实保护了消费者权益、规范了房地产市场行为。

展望未来,赣州市消保委及各成员单位、全市消费者组织将继续秉持“激发消费活力”的核心目标,紧密围绕新发展阶段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化实施“三大战略、八大行动”,以更加坚定的步伐推进消费维权工作。通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积极构建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消费纠纷处理效率;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潜力,为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赣州贡献更大的力量。通过这些计划的实施,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消费环境,推动全市消费市场的持续繁荣和发展。